微信行业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7-02-07|HiShop|阅读量:
导读:为进一步规范微商行业发展,夯实行业自律基础,落实互联网相关新法新规,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互联网环境,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微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中国政法大学...

  为进一步规范微商行业发展,夯实行业自律基础,落实互联网相关新法新规,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互联网环境,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微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等组织联合起草了《微商行业规范》(征求意见稿)。

微商行业规范

  《微商行业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微商就是企业、经济组织或自然人利用互联网平台的分销模式,采取无店铺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商业行为。微商作为互联网+的商业新形态自2014年正式出现,通过2015年和2016年的爆发式增长,已经发展成为拥有三千多万经营者的庞大经营体。

  不过,微商行业的乱象也开始集中涌现,包括传销、网络诈骗、虚假宣传、信息泄露、违法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违反宣传制度、侵害公民人格权、损害企业商誉、侵害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也开始集中爆发,微商行业亟待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微商行业发展,夯实行业自律基础,落实互联网相关新法新规,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互联网环境,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微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等组织联合起草了《微商行业规范》(征求意见稿)。

  《微商行业规范》发布后,行业协会将在国家相关部门领导和指导下,成立微商自律组织和专家委员会,将建立信用体系、黑名单、白名单、自我监管、违法认定及合规审查机制,具体制度将后续陆续向社会公布。

  《微商行业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期为3个月,拟定于2017年4月30日前正式发布。对《微商行业规范》(征求意见稿)有任何意见和建议的,请发送至邮箱chinacyberlaw@163.com。

  我们将对搜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并组织相关内部研讨。提出立法意见的同志请填写真实身份信息,以方便我们邀请您参加相关讨论会议。

  微商行业规范(征求意见稿)

  总则

  【微商及服务者】本规范所称微商行业,是指企业、经济组织或自然人利用互联网平台的直销或分销模式,采取无店铺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商业行为。

  微商服务者是指从事微商行业的企业、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供应商及分销商】利用互联网通过代理销售供应商商品和服务,获取佣金或分成的微商服务者为分销商。

  向分销商提供代理的商品或服务,最终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商家为供应商。

  【主体登记及备案】微商服务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备案的,应当取得有关行政许可或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

  从事微商服务的自然人,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微商服务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真实身份认证】微商服务者应向所在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填写完整准确的个人或企业信息。

  微商服务者为企业或经济组织的,应向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提供:企业(组织)名称、营业执照副本照片、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有效手机号码、对公银行账号等信息;

  微商服务者为个人的,应向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有效手机号码、注册用户的银行卡号等信息。

  微商服务者真实身份认证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擅自更改相关已认证信息。

  【第三方交易平台信息公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微商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微商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

  【信息公示】微商进行业务活动前,应当依法履行对消费者的告知义务,并以显著方式披露如下信息:

  (一)经营者基本情况;

  (二)商品或服务信息;

  (三)交付及退换货方式;

  (四)依法取得的商品许可或授权经销信息;

  (五)民事责任;

  (六)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七)相关附加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披露的文字信息、商品图片及影音资料,必须合法、真实、准确,不得虚假误导消费者。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

  【微商记录保存】微商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记录并妥善保存微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商业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三方平台记录保存】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平台内微商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的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和网络交易辅助服务商应及时保存其平台上发生的网络支付、辅助服务的相关信息、记录或资料,保存时间自支付完成、辅助服务结束之日起不得少于三年。

  【信息安全】微商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微商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微商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安宁权】微商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更正权】消费者发现微商违法或违约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微商及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发现其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微商及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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